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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性污染源管制

壹、「固定污染源」之定義

固定污染源為非因本身動力而改變位置之污染源,包括工廠、場之煙囪排放、廠內逸散、露天燃燒等。大至發電廠,小至個人使用噴霧劑,只要是會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個體,不論大小均視為固定污染源。

貳、空氣污染問題之發生

為解決及改善上述污染之產生,本局已執行下列計畫,期能於最短時間內展現具體污染減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