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環保局首頁 »
環保業務 »
廢棄物管理 »
一般廢棄物管理 »
廢棄車輛拖吊作業
廢棄車輛拖吊作業
一、前言
宜蘭縣政府為淨空道路,維護市容觀瞻,改善環境衛生,以提昇縣民生活品質,訂定宜蘭縣政府執行廢機動車輛拖吊暨處理作業要點。
民眾如發現道路或公共場所有廢棄汽、機車,有牌者請通知縣警察局或縣內各轄區派出所,
無牌者請通知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或縣內各轄區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受報案之單位將依規定張貼清理通知書,
車主若未於7日內移置,環保局將予以拖吊清除(廢棄車輛拖吊資料查詢系統)。
二、廢棄機動車之查報及拖吊領回相關流程之簡要問答
- 1. 本縣轄內無牌廢棄車輛遭拖吊時如何領回?
答:民眾如有無牌廢棄車輛遭拖吊欲領回車時,應證明為車輛所有人,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方可辦理領回:
- (1)車主親自領回,應出示行照或原始車籍資料與本人身分證明文件相符者。
- (2)非車主須持有委託書或讓渡書,原始車籍資料及本人身分證明文件。
- 2. 有牌廢棄車輛拖吊處理流程如何?
答:
- (1)有牌廢棄汽、機車由本縣警察局所轄各分局、派出所查報認定後,在廢車明顯處張貼清理通知書,
經7日仍無人處理時,則通報環保局,將於7日內拖吊移置指定貯存場存放。
- (2)本項廢棄車輛張貼後,警察機關將查明車輛所有人,以書面通知其期限清理或交指定場所認領,
逾期仍未清理或認領,或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情形,應通知環保局,
依法辦理公告。經一個月無人認領者,由環保局以廢棄物處理。
- 3. 無牌廢棄車輛拖吊處理流程如何?
答 : 無牌廢汽、機車由環保局及各鄉公市公所清潔隊填寫查報處理紀錄表,並張貼清理通知書於車體明顯處,
經7日仍未移置者,由環保局在7日內拖吊至指定貯存場。並依法辦理公告,經一個月無人認領者,以廢棄物處理。
- 4. 自動報繳廢棄車輛有何獎勵方式?
答:
- (1)廢汽車回收獎勵金每輛為新台幣一千元。
- (2)廢機車回收獎勵金每輛為新台幣三百元。
發放標準:廢汽車之車齡達十年以上(含)者;廢機車之車齡達七年以上(含)者,始發放獎勵金。
(但不包含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等公務單位)自動報繳請先至監理站辦理報廢後,
可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登記為申請認證補貼之回收機構辦理。
宜蘭縣目前共有6家合格回收機構:
- 廠家名稱:岏宬廢棄物回收企業有限公司
住 址:宜蘭市鎮平路5巷26號
拖吊貯存場地址:冬山鄉德興十一路13號(龍德工業區)
聯絡電話:(03)933-0509
- 廠家名稱:宏泰清除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冬山鄉珍珠路78巷5號
拖吊貯存場地址:蘇澳鎮德興一路6號(龍德工業區)
聯絡電話:(03)958-2009
- 廠家名稱:茂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冬山鄉德興五路25號
拖吊貯存場地址:冬山鄉德興五路25號(龍德工業區)
聯絡電話:(03)990-6749
- 廠家名稱:源益企業社
地 址:冬山鄉義成路二段35巷8號之1
拖吊貯存場地址:冬山鄉大進村小埤五路321號
聯絡電話:(03)961-0748
- 廠家名稱:信捷企業社
地 址:冬山鄉德興五路14號
拖吊貯存場地址:冬山鄉德興五路14號(龍德工業區)
聯絡電話:(03)990-6309
- 廠家名稱:金泓達有限公司
住 址:宜蘭市梅洲里鎮平路153巷11號
拖吊貯存場地址:蘇澳鎮自強路11號(龍德工業區)
聯絡 電話:(03)990-9023
- 機動車輛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電 話: (02)2719-1313分機7640、0800-085-717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117號
三、有牌照及無牌照之廢棄車輛主管機關說明:
| |
有牌廢棄車輛 |
無牌廢棄車輛 |
| 承辦單位: |
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 |
環保局第三課 |
| 承辦人員: |
林添福 |
林育世 |
| 電 話: |
(03)935-3138轉33 |
(03)990-7755轉301 |
四、宜蘭縣88年至96年廢機動車輛拖吊統計表:
| 數量 |
汽車﹝輛﹞ |
機車﹝輛﹞ |
合計﹝輛﹞ |
| 年度 |
| 88年 |
616 |
239 |
855 |
| 89年 |
313 |
164 |
477 |
| 90年 |
294 |
312 |
606 |
| 91年 |
179 |
279 |
458 |
| 92年 |
146 |
316 |
462 |
| 93年 |
151 |
234 |
385 |
| 94年 |
165 |
621 |
786 |
| 95年 |
116 |
187 |
303 |
| 96年 |
313 |
318 |
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