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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委託民間執行拖吊、保管、貯存暨處理廢機動車輛

招標案件說明: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0/12/28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76.42.3.6
[機關名稱]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人](計畫)歐俊民、(招標)簡秀麗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303、503
[傳真號碼](03)9905028
[電子郵件信箱]AG1781@mail.e-land.gov.tw
[標案案號]110-12-21
[標案名稱]111年委託民間執行拖吊、保管、貯存暨處理廢機動車輛
[標的分類]勞務類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233,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高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12/28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5元
[總計]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保管金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或郵政匯票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1/01/03 17:00
[開標時間]111/01/04 10:00
[開標地點]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1樓資訊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為規範廠商於拖吊過程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本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含資源回收業(代碼J101080)。
2.領有本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登記回收項目應包含:廢機動車輛(廢汽車、廢機車)。
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登記有案之受補貼回收機構。
4.應有貯存場地(不含廠房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宜蘭縣內)之所有權狀或使用契約書及地籍謄本,其使用期間每筆土地之使用權至少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得標後可取得本項履約所需場地及使用期間之證明文件。
5.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如決標日逾111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應於公告期限屆滿並完成繳款止)。
2.招決標方式:
(1)本標案依「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招標,採單價決標,採購標的物分「拖吊廢棄汽車(含有牌、無牌)」及「拖吊廢棄機車(含有牌、無牌)」二項。
3.本案決標金額計算及比【加】價方式如下:
(1)以各分項單價均在各分項底價以上,且「拖吊廢棄汽車」項目之報價最高者得標,並決標予1家廠商。
(2)如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均在各分項底價以上,又「拖吊廢棄汽車」項目之報價相同時,則依「拖吊廢棄機車」項目之報價高者得標;如又相同報價時,則辦理比(加)價,辦理比(加)價以三次為限,決標原則同上。
(3)如2項標的物之報價均未在底價以上或僅1項標的物在底價以上時,則以「拖吊廢棄汽車」項目之報價最高者,優先辦理比(加)價。
(4)本案決標金額以拖吊廢棄汽車、機車回收費用每輛之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廢棄汽車70輛、廢棄機車148輛】之加總計算。
4.本採購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僅公告預估單價為:拖吊廢棄汽車每輛給付機關回收費用新臺幣3,000元、拖吊廢棄機車每輛給付機關回收費用新臺幣155元。
5.本案依下列方式計算決標金額:決標金額=「廢棄汽車決標單價×預估履約期限內拖吊之廢棄汽車70輛」+「廢棄機車決標單價×預估履約期限內拖吊之廢棄機車148輛」(以上均為預估數量,並非本案保證數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12/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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