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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棄車

申辦FAQ:

  • 問題:住家附近有台廢棄車放置已久,請問如何處置?

    回答:

    • 占用道路之疑似廢棄車輛:環、警單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之1及「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之規定執行廢機動車輛查報移置作業,惟該車輛是否符合占用道路及廢棄車輛認定標準,環、警單位需先予以確定後才可依上揭規定執行占用道路廢棄車輛之清除作業。
    • 若發現占用道路廢棄車輛可逕向當地警察局(有牌)、環保局 (無牌)檢舉,或逕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由專人受理檢舉。
    • 檢舉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時請記取廢棄車輛之相關資料:車種、廠牌、顏色、地點、車牌號碼﹙有牌車輛﹚等,俾利有關單位執行廢車查報、移置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