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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性污染源管制

著經濟發展,國民所得提高,民眾對於生活品質的要求也隨之提高,因此造成機動車輛的快速成長。由於我國地狹人稠,都會地區各種空氣污染物排放,主要以機動車輛排放之污染物為主,不僅嚴重影響都會地區的空氣品質,更可能對民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為減少機動車輛造成的空氣污染,移動污染源管制工作已成為空氣污染管制重要工作項目之一。

移動污染源具有可因本身動力而改變位置之特性,汽機車所排放之污染物主要有懸浮微粒(PM)、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鉛(Pb)、硫氧化物(SOx)等,除污染物本身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外,並會造成動、植物的損害,如柴油車排放的黑色微粒,會弄髒衣物、建築物,影響美觀,與其他污染物共同作用下會腐蝕材料,且由於微粒之成分組成及其吸光、散射等特性,會影響地區之可見度。又如臭氧對植物有害,會減少穀物的收穫量及損害樹木及森林,並會使橡膠破裂等,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會形成酸雨,影響樹木之成長等影響。

本局目前已執行下列計畫,以有效減少機動車輛造成之空氣污染,降低對民眾身體健康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