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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 發布日期:2019/7/10 下午 02:17:54
  • 承辦科室: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凃佩奇
辦法係整合各項環保專責及技術人員之訓練、資格、合格證書之取得、撤銷、廢止等共通性事項之規範。本次修正為因應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之空氣污染防制法,配合修正法源依據、訓練類別及其資格並增列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等規定。並參考現行國內其他專業人員管理規範,針對環保專責及技術人員之在職訓練時數等作更明確規定,要求應有基本時數,期持續提升其專業,並與職場實際工作需求契合,協助事業做好污染防治(制)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