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首頁» 最新消息» 修正本局「宜蘭縣環境教育志願服務隊招募及運用計畫」,自即日生效 
另開視窗:分享本篇文章到您的Facebook專頁

修正本局「宜蘭縣環境教育志願服務隊招募及運用計畫」,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1/3/5 下午 04:36:57
  • 承辦科室: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宋文婷
提升志工隊服勤效能,鼓勵志工多方面參與環教相關活動、研習及工作坊等,加強其環境教育知識及技能,俾利協助推動環境教育,爰修正該計畫之志工服務績效評比之考核指標比重及項目內容。
 
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1.修正考核指標之執勤時數及值勤工作表現配分比重,鼓勵志工積極參與排班、增能及環教相關活動,協助本局推廣環境教育。(修正規定第十點、附件三考核指標之執勤時數、執勤工作表現、學習態度、配合參與課程活動及附件三備註第5點)
2.考評成績加權總分同分者,增列考核指標-學習態度評比作為第二項評分標準。(附件三備註第3點)
3.修正不適任志工之退場機制。(附件三備註第4點)
4.鼓勵志工自主學習環教相關知能,以制式格式繳交心得,且需經本局核可者即可列為加分項目。(附件三考核指標之自主學習)
5.倘遇不可抗力之情事,本局保有調整配分之權利。(附件三備註第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