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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申請核定設置及申請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下稱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自110年7月1日起,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等資訊

  • 發布日期:2021/6/16 上午 08:53:24
  • 承辦科室: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凃佩奇
、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110年6月11日環署化字第1108200700C號函辦理。
二、環保署已完成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變更)之線上申請系統,並訂於自110年7月1日啟用,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變更)申請及審核作業,請於該系統完成。
三、該系統由環保署「環境保護許可系統」(EMS)登入,操作手冊置於二處如下:
(一)環保署「環境保護許可系統」(EMS)登入(網址:https://ems.epa.gov.tw/)以「最新消息」說明及提供檔案。
(二)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網址:https://flora2.epa.gov.tw/MainSite/Lin/index.aspx)之下載專區。
四、如有需要,請下載參考;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系統廠商協助處理,聯絡電話:02-23142007轉201 ,或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規劃組承辦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轉5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