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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環境保護署修正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請查照。

  • 發布日期:2022/12/19 下午 03:13:04
  • 承辦科室: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盧佩吟
明: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係依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4項授權訂定,於98年5月15日訂定發布,迄今未曾修正。本次修正係配合111年6月15日修正公布之災害防救法,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管之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爰修正本辦法,名稱並修正為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