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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108年7月1日)起四大場所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請大家配合政策,減塑愛地球!

  • 發稿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發稿日期:108年7月1日
  • 聯絡人:趙宏達
  • 連絡電話:(03)990-7755 分機 305
  • 新聞稿文號:環行新字第00889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5月8日公告訂定 「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大場所,針對「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並於今日(7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有違反情形,於109年6月30日前,第一次違規先施以勸導,第二次違規將以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罰;109年7月1日起只要違反規定,將直接逕予告發。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配合政策,於本(108)年5月及6月期間,已全面至本縣各列管店家及場所(共計73家店家)進行宣導,並發放宣導貼紙及海報。並於今日啟動稽查,共計抽查15家列管店家,並無任何違規情形,後續仍將持續進行稽查,請各店家配合。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周錫福表示,為響應減塑措施,請各業者及店家配合政策,逐步減少提供及使用一次用塑膠製品;也鼓勵民眾響應自備環保餐具,如自備環保就口杯、環保餐具等,減少塑膠製品是未來趨勢,一同攜手響應環保,減低環境污染。
  • 即日起(108年7月1日)起四大場所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即日起(108年7月1日)起四大場所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 業者配合內用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業者配合內用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