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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宜蘭縣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暨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功能查核維護計畫

摘要說明:

本計畫執行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工作,並對於本縣現有CEMS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續予維護並加強列管煙道之功能查核與監督,以確保該CEMS連續自動監測系統資料之正確率,以達到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預計達成計畫目標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持續推動許可制度,清查本縣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並加強宣導、審查、查核與諮詢輔導等服務,以貫徹空氣污染防制策略。
二、針對公私場所監督檢測、查核排放量、法規符合度管制、資訊系統維護更新擴充及污染防制設施與排放資料,建立列管工廠數位檔案管理,以掌握本縣空氣污染特性及排放總量。
三、依環保署相關規定進行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資料建置、擴充、審查、宣導、諮詢、催補繳及查核工作。
四、協助執行固定污染源各項管制方案及稽查檢測作業,以維護相關空氣污染物排放及防制成效,並進一步促成污染物減量。
五、維護環保局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軟硬體及通訊環境。
六、落實監測設施品質保證制度與監測設施查核作業,提昇監測數據可信度與可用率。
七、確保監測數據之正確性及可用率,對於業者空污費申報資料進行比對,以落實空污費公平徵收制度。
八、提昇環保局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連線系統功能與連線系統資料品保功能。
九、輔導新設公私場所,於法定時間內完成CEMS設置及連線。
十、依據行政院環保署所訂定績效考評辦法,協助本計畫相關考評項目,提報相關資料。

執行/規劃單位:

澤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