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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簡介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掌理之業務原屬宜蘭縣衛生局第二課,因係課級編制,不僅層級低,且員額僅有數人,實無法承擔日益繁瑣之環保業務需求。因此,成立一個組織健全、人員配置充足之縣級環保單位,實乃當務之急。

有鑑於此,台灣省政府為配合現代化社會環保意識之要求,於民國七十七年同意台北縣等十二個縣市成立環保局,而本縣等其他九個縣市則因工廠污染較少、財務較為短絀,未能獲准同時成立。

惟雖如此,本縣對各項環保工作之推動,仍不遺餘力,如「青天計劃」、「碧泉計劃」、「一縣市一河川污染整治方案」之實施等,均普獲民眾支持,其成果亦獲各界之肯定,故有「環保縣」之美譽。

本局在縣內各界關心環保人士的積極爭取下,於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終獲成立,係第二階段九個縣市中最先成立環保局之縣市,足證本縣對環保工作之積極與重視。

本局成立之初,編制員額有三十四人,以原法務部宜蘭調查站舊址為辦公處所,掌理全縣環境保護、公害防治與廢棄物管理等環保業務,鑒於時代進步,民眾對環境品質要求日益重視,環保業務日益龐大,於八十六年十一月擴大編制四名,計編制員額三十八名。復於八十九年元月因組織規程修正,機關名稱由「宜蘭縣環境保護局」更名為「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實因業務激增,辦公空間不敷使用,本局遂於九十年五月搬遷至宜蘭縣立運動公園。

為因應本縣焚化爐之啟用,本局於九十六年九月底搬遷至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現址。為配合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修正條文,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將本局一級單位統一修正為「科」,原第一課、第二課、第三課、第四課、行政室,分別改稱綜合計畫科、空氣噪音防制科、水污染防治科、廢棄物管理科、設施管理及檢驗科、行政科,便利民眾洽公。

另為強化環保工作執行量能,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修正本局組織規程,增設稽查科,併同調整各科業務職掌,增編員額三名,總計編制員額四十一名,俾利提升本縣環境品質,進而營造優質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