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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部公告修正「環境部辦理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第7點、第8點、第10點
- 發布日期:2026/05/06 14:31
- 承辦科室:綜合計畫科
- 聯絡人:黃上權
本次修正重點:
一、明確規範於我國境內執行主要營業活動之境外企業得作為本專戶投資範圍之條件,建立兼顧營業收入及資源投入之彈性判斷基準。(修正規定第七點)
二、由專案辦公室辦理投資前訪視及投資決策溝通會議,以強化投資前評估及決策溝通程序,符合實務作業需求。(修正規定第八點)
三、將董事會參與列席由應列席修正為得列席,以提升投資執行及協商彈性,並配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作業規範之修正,調整投資事業管理之分類方式。(修正規定第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