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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事業廚餘清運12月7日起改由清除業者辦理,明年2月底前處理費全免

  • 發稿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發稿日期:114年11月20日
  • 聯絡人:蔡依玲
  • 連絡電話:(03)990-7755 分機 607
  • 新聞稿文號:環行新字第01245號
    為因應環境部規定及本縣禁止廚餘養豬政策,目前事業廚餘(餐飲、旅宿等)至114年12月6日前仍由通過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協助清運;自12月7日起,事業廚餘將全面改由合格公民營清除機構運送至利澤或三星有機廢棄物處理廠。縣府並為減輕轉換衝擊,宣布兩處處理廠受理之事業廚餘至115年2月28日前免收處理費。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傳播並維護本縣養豬產業安全,宜蘭縣內已宣布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目前家戶廚餘仍由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垃圾車沿線回收不受影響,非家戶如餐廳、飯店等產生之事業廚餘依環境部114年10月23日及11月14日公告,自114年10月23日至12月6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的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現況仍由廚餘再利用檢核通過的畜牧場協助清運事業廚餘至環保局指定地點處理。

    環保局表示,依使用者付費之原則,本縣非家戶產生源之事業廚餘清除及處理費用需由業者自行負擔,惟為降低業者因配合本縣廚餘禁止養豬政策,需另行委託清除業者(負擔清除費用)之經濟衝擊,並顧及年度尾牙及春節期間大量餐飲廚餘產出之處理費用壓力,縣府環保局轄管之利澤有機廢棄物處理廠及三星有機廢棄物處理廠所處理之事業廚餘至115年2月28日前將不收取廚餘處理費用。

    本縣轄內非家戶事業廚餘產生業者倘不瞭解後續如何委託合格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廚餘,可逕洽環保局相關承辦人員(03-9907755分機607、601、603、606、614)。
  • 利澤有機廢棄物處理廠利澤有機廢棄物處理廠
  • 廚餘桶搬運進利澤有機廢棄物處理廠廚餘桶搬運進利澤有機廢棄物處理廠
  • 三星有機廢棄物處理廠三星有機廢棄物處理廠
  • 廚餘桶搬運進三星有機廢棄物處理廠廚餘桶搬運進三星有機廢棄物處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