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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空污與噪音防制 提升營建工程環境品質
- 發稿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發稿日期:115年10月21日
- 聯絡人:吳國華
- 連絡電話:(03)990-7755 分機 216
- 新聞稿文號:環行新字第01309號
為提升營建工程業者空氣污染防制及噪音管制觀念,宜蘭縣環保局於本(21)日辦理「115年度營建工程污染管制相關法規及噪音防制宣導說明會」,透過法規說明、實務案例分享及管制措施宣導,協助業者瞭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施工噪音管制及相關法規要求,落實工地污染自主管理。
宜蘭縣環保局統計至115年9月底止,全縣列管施工中營建工地共計5,341處,其中公共工程占24%、一般民間工程占76%;營建工程產生的總懸浮微粒(TSP)污染排放量約678公噸,其中前50大營建工程污染排放量即占全縣58%,顯示大型營建工程的污染防制成效對整體空氣品質具有重要影響,環保局後續並將以工地圍籬與防溢座、物料堆置、工地出入口等項目進行優先查核。在噪音管制方面,宜蘭縣規定每晚22時至翌日上午8時禁止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倘有夜間施工需求,應於施工前1個月向環保局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始得施工。
業者應定期維護保養柴油施工機具及車輛,避免排放黑煙,環保局已於115年7月1日起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蘭陽院區)」納入空氣品質維護區,規定進入該區的營建施工機具須取得銀級以上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以維護敏感區域空氣品質。
宜蘭縣環保局呼籲,公共工程與民間工程應編列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噪音減噪相關經費,並落實執行防制,降低營建工程對生活品質的影響,共同維護宜居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