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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區域污染管制,宜蘭3處空維區新制上路!

  • 發稿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發稿日期:115年7月1日
  • 聯絡人:胡孟凱
  • 連絡電話:(03)990-7755 分機 210
  • 新聞稿文號:環行新字第01287號
為持續改善縣內空氣品質、保障民眾呼吸健康,宜蘭縣持續針對重點區域內之車輛或機具訂定管制規範,推動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下稱空維區),減少區域內的空氣污染排放。自112年起鎖定蘇澳港實施本縣首座空維區管制後,陸續針對不同區域因地制宜納管重要移動污染源,另規劃分年劃設轄內3大轉運站共同管制的重要執行路徑。
 
今(115)年7月1日起,宜蘭縣空維區管制正式邁入新的里程碑,除了全新劃設實施「羅東轉運站」空維區,納管市區公車及國道客運外,亦同步針對已施行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及「礁溪轉運站」空維區實施加嚴修正措施,分別新增施工機具及機車相關管制規範,並全時段引進車牌辨識系統等科技執法工具,針對不符合空維區管制措施之車輛及機具,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規定,處新臺幣5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
 
過去透過空維區劃設,加強蘇澳港、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礁溪轉運站共3處區域管制,針對不同重點污染源規劃因地制宜的執行措施,成功推動行經專區內受管制之大型柴油車全數取得排氣自主管理優級標章,另有效提升機車到檢率,同時減少15.2%高污染機車及20%高污染大型柴油車進入管制區域。統計區域內PM2.5平均濃度改善幅度最高達30%,顯示空維區實施後除改變車輛結構外,亦確實提升專區空氣品質。未來將針對車輛高頻行駛或敏感族群出入區域等,持續評估透過空維區劃設作為逐步擴大管制範籌,提升本縣環境品質,落實低碳永續施政藍圖。
 
宜蘭環保局表示,轉運站與醫療院所皆為污染管制的重點區域,本次新增管制對象制涵蓋了「大客車、燃油機車、施工機具」,請車主及施工機具業者務必配合完成排氣檢驗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或機車定檢合格紀錄,共同守護本縣清新優質的好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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