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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3條、第11條及第12條附件2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 發布日期:2019/2/12 下午 01:09:22
- 承辦科室: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凃佩奇
1.「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業經環保署會銜交通部於107年12月18日環署化字第1078000661號、交路字第1070026934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2.為響應節能減碳,旨揭勘誤表請至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專區(網址:https://toxicgps.epa.gov.tw/GpsZone/default.aspx)最新消息下載參閱,不另提供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