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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第二階段口試)
- 發布日期:2024/1/29 下午 03:53:57
- 承辦科室:空氣噪音防制科
- 承辦人:林修毅
徵才公告—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第二階段口試)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官 職 等: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 稱:約用人員
名 額:2名(氣候組與循環組各1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上網期間:自113年1月29日至113年2月7日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否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否
以下資格條件均須符合:
1、通過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第一階段筆試。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熟悉電腦及文書作業系統(office等軟體)及文書處理能力。
4、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工作項目:
1、氣候組:
(1) 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
(2) 研擬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3) 辦理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相關宣導活動。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循環組:
(1) 辦理源頭減量及產品使用再生料之推動。
(2) 生物質、有機化學物質之源頭掌握、再利用及使用與處理等循環業務之推動。可燃廢棄物燃料化及能源化之推動、 推動再生粒料多元去化管道。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3年2月7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口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於本徵才公告附件處下載格式,並於報名表勾選欲口試之組別)。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9、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第一階段筆試通過證明。(影本即可;口試當天請帶正本以備查驗)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口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依據「環境部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計畫進用人員筆試簡章」,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1、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及第二階段口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
3、第一階段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五、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服務成績考核優良者得以續僱;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本職缺(氣候組及循環組)各列正取1名、備取5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200林科長或分機600陳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