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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再度榮獲行政院環保署「96年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查核評鑑」特優!

  • 發稿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發稿日期:97年4月21日
  • 聯絡人:林智中
  • 連絡電話:(03)990-7755 分機 604
  • 新聞稿文號:環行新字第00000號
96年度全國22座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查核評鑑成績出爐了,宜蘭縣利澤焚化廠再次表現亮眼,繼95年度榮獲特優(第一名)之後,再度獲評為特優(第一名),將由行政院環保署公開表揚。
環保局鄒燦陽局長表示:本縣連續2年榮獲全國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查核評鑑之最高榮譽實屬不易,顯示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之營運管理及服務績效,再次深受肯定。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為提昇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之營運管理及服務績效,並建立環保設施新形象,特辦理「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查核評鑑」。查核評鑑之對象為運轉中每日設計處理量300公噸以上(含)之垃圾焚化廠,其評鑑項目包括:「營運績效」、「現場查核評鑑」、「管制考核」等三大項。在「營運績效」方面,係依據各焚化廠於環保署焚化廠管理系統(SWIMS)之營運績效指標線上評鑑系統所申報資料計算得之;而「現場查核評鑑」方面,由出席焚化廠現場評鑑及不定期查核之委員評定;「管制考核」方面,則由環保署針對各焚化廠營運月報、污染物抽測稽查、報表審查、工安情形、教育宣導與行政配合等項目評定之。96年度環保署考核委員於實地考核本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時,一致認為本縣推動垃圾焚化處理工作有卓越績效,因此連續2年均評定本縣利澤焚化廠為特優(第一名)。
環保局鄒燦陽局長表示,廢棄物之清除處理工作若沒有妥善規劃與管理,將嚴重影響縣民之日常生活品質,而持續加強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之營運管理乃是環保業務重點之一,惟廢棄物之清除處理工作,涉及層面相當廣泛,尚需相關單位與民眾共同努力方能達成,環保局不因獲得特優而感到滿足,將持續戮力以赴,以爭取佳績並共同為營造生活大縣的政策目標而努力。